服务 条款
本条款规管您对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的使用,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自2026年8月24日起生效
最后更新:2026年8月24日
条款的接受
本网站由 [LEGAL_ENTITY_NAME](下称“我们”或“Golden Field”)营运,办公地址为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2C号启裕商业大厦6楼602室。您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接受本服务条款。如您不同意其中任何部分,请勿使用本网站。本网站面向在商业或专业活动中行事的商务用户,并非针对消费者,亦不面向儿童。
我们的服务
我们提供农业咨询、农产品贸易及农业科技服务。网站上对这些服务的描述属一般性及指示性说明。任何项目的实际工作范围、交付成果、规格、数量、价格、时间安排、付款条件及责任分配,均须个别商定并载于您与我们之间另行签署的书面合同。网站内容与已签署合同不一致的,以已签署合同为准。我们有权拒绝订立任何合作,亦有权自行决定更改或停止本网站的任何部分。
本网站不构成要约
本网站所载内容概不构成可供承诺的要约,亦不产生具约束力的合同。此处显示的产品说明、规格、产地、数量、交货基础及任何价格或价格指引仅供参考,须经确认、视供应情况而定,并可随时更改而不另行通知。只有在您与我们签署书面合同,或交换明确载明具约束力的书面确认时,才产生具约束力的协议。在本网站提交表格属信息索取行为:既不构成下单,也不使任何一方负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供货、交付与国际贸易术语
如我们同意销售或安排供应农产品,全部商业及法律关系——品质与规格、数量公差、检验与取样、所有权与风险转移、装运期、单证、付款、滞期费、索赔及争议解决——均由个别买卖合同规管,而非由本网站规管。网站提及的交货基础,如 FOB、CFR、CIF、DAP,指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适用哪一版本的通则,以相关合同所载明者为准。本网站与买卖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买卖合同为准。Incoterms 为国际商会(ICC)的商标。
市场分析:仅供参考,并非建议
我们就农产品市场发布市场评论、价差分析、供需平衡预测及类似分析材料。所有这些材料仅供一般参考,基于我们在发布时认为合理的来源与假设,并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失去时效。它们不构成投资建议、推荐、诱使,亦不构成买卖任何商品、衍生工具、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不得用以替代专业意见。商品市场波动较大,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指引。您基于我们所发布分析而作出的任何决定均属您自身的决定;在据此行事之前,您应自行取得独立的专业意见。
不作保证
本网站及其内容按“现状”及“现有可用”基础提供。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就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不侵权,以及就本网站不会中断、及时、安全或不含错误与有害成分,均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条件或陈述。本网站可能载有第三方网站链接并转载第三方数据;我们并不控制该等网站或数据,不予背书,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本网站或其所载信息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后果性损失,或利润、收入、业务、合同、预期节省、商誉或数据的损失,无论基于合同、侵权(包括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事由,亦不论该等损失是否可预见,我们概不负责。我们就本网站及其内容的累计责任总额以 [LIABILITY_CAP] 为限。任何服务合同或供货合同项下的责任,专由该合同规管。本条款中任何内容概不排除或限制下列责任:因我们的疏忽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欺诈或欺诈性失实陈述,以及依法不得排除的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依据香港《管制免责条款条例》(第71章)不得排除者。
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全部内容——文本、分析材料、图形、照片、标志、商标、页面布局、设计及软件——均由我们拥有或经许可使用,并受香港《版权条例》(第528章)、《商标条例》(第559章)及其他适用法律保护。您可以浏览本网站,并为自身内部商业用途打印或下载摘录。除此以外,未经我们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再发布、分发、销售、改编本网站内容或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亦不得使用我们的名称或标志。依服务合同为您制作的交付成果的权属,由该合同确定。
可接受的使用
您同意不以任何违法方式使用本网站,亦不以可能损害、瘫痪或削弱本网站或妨碍他人使用的方式使用本网站。尤其不得: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本网站、其服务器或任何相连系统;植入恶意代码;使用自动化手段抓取、采集或系统性提取内容或联络资料;利用联络表格发送未经请求的广告、误导性信息或任何违法内容;或就您的身份或代表他人行事的授权作出虚假陈述。
保密
您在查询或项目过程中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我们视为保密信息,未经您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披露;但为我们提供服务而需要知悉的顾问及服务商,以及法律或主管机关要求披露的情形除外。个人资料另按我们的隐私政策处理。适用于具体项目的保密义务,由相关合同或保密协议订明。
贸易合规
双方均须遵守与交易相关的各司法管辖区内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贸易制裁、反洗钱及反贿赂法律。在订立或继续合作之前,我们可对交易对手及其实益拥有人进行审查;若按我们的合理判断,继续进行将违反上述法律或使我们面临制裁风险,我们可拒绝、暂停或终止合作。您确认为该等审查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不可抗力
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导致本网站无法提供或任何义务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我们概不负责。此类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及台风或黑色暴雨警告、火灾、水灾、疫症或大流行及为此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战争、恐怖活动、内乱、罢工及劳资纠纷、失收、港口或运输通道关闭、禁运或任何政府或机关的行为、公用事业中断,以及电信、主机托管或互联网服务的故障或中断。服务合同或供货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由该合同规管。
条款的修订
我们可随时修订本条款。修订版本自在本页发布之时生效,页首所示的生效日期表明最近一次修订的时间。发布后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接受修订后的条款。适用于某次使用的,是该次使用发生时有效的条款版本。
管辖法律与司法管辖
本条款以及由本条款或本网站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就由本条款或本网站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您与我们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服务合同或供货合同项下产生的争议,按该合同的约定解决,其中可能包括仲裁。非本条款一方的人士,无权依据香港《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第623章)执行本条款的任何条文。本条款任何条文如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文仍具十足效力。
法律查询
如您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我们:
通讯地址Room 602, 6/F, Kai Yu Commercial Building, 2C Argyle Street, Mong Kok, Kowloon, Hong Kong